临近春节,万家灯火,人们沉浸在欢庆和团聚的氛围中。然而,也是在这个时期,非法集资活动频繁,许多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自我防范,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三、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哪些?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如何预防非法集资?
面对非法集资行为,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预防:
(1)投资需要谨慎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集资骗局要看穿
1、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表里不一需警惕,拨开疑团看真谛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以投资入股、委托理财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4)细细了解莫着急,慧眼识别保安全
1、核实工商登记: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程序注册登记的合法企业,若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是欺诈;
2、看投资回报: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
3、核查相关信息: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就涉嫌非法集资;
4、看是否阳光操作:亲戚朋友互相介绍,既不签订正规合同,又不开具凭据,虽然承诺返利,但不履行承诺;或者编制所谓“好项目”不敢在市面上公开出售;
5、了解投资的资金去向;
6、关注、查询媒体报道:可以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7、多多咨询法律相关专业人士。